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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都比不过台儿庄的灯火辉煌
万亩荷塘之中,心如明镜微湖朦胧之时,静观天宇
早上指定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导游电话通知为准),经过380公里到达目的地台儿庄古城。后览全国100个红色旅游景点区之一、国家4A级旅游区【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门票已含 时间1小时),参观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正面战场的大型全景画馆。它座落在风景如画的古京杭大运河畔,占地面积3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融展览馆、影视馆、全景画馆于一体,整个建筑气势雄伟,庄严肃穆。通过文字、图片、影视等资料,追忆当年那场雪与火的历史!
后游览【台儿庄运河古城】(门票已含)、参观步云廊桥、参将署码头、大衙门街、日升昌记、翠屏学馆、谢裕大茶行、天后宫、船形街、关帝庙、大夫第、台儿庄大战遗址公园、市楼、台湾街等。
晚餐游客可在古城景区内自由选择当地特色小吃,可以夜游古城,入夜是古城最美的时候,坐上小船,缓缓流淌在水巷中,临街的灯笼把一河秋水映得缤纷炫目。羞涩的小船娘,在柔柔的晚风里,唱起悠悠《桃花谣》:桃花红、桃花艳,开在那三月间……古城静下来,铺的影子,桥的影子,船的影子,都被歌声糅进粼粼的波光里,随后集合出古城,安排入住酒店。【住城外快捷酒店】
早餐后赴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该景区分为陆地上观光、乘船湖面观光、和盘龙岛三个部分。经过绿荫大道和红荷广场游览两旁水生植物园区,乘电瓶车(20元/人自理)至码头乘游船(70元/人自理)进行微山湖大湖面的游览,经过十里荷花湾十里芦苇荡,感受日出斗金,烟波浩渺的微山湖壮观景象。后登【盘龙岛】参观乾隆皇帝问诊处,参观电视剧铁道游击队外景拍摄基地,游击队作战的旧址和芳林嫂等英雄居住的渔村【小李庄】等著名景观,游览结束后乘船返回码头。中餐自理,行程结束后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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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1、交通:往返旅游大巴
2、门票:台儿庄古城门票、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大门票
3、团餐:1早餐
4、住宿:城外快捷酒店
5、导游:全程导游服务
6、儿童:1.4米以下儿童儿童,仅含车位费,导服,保险,不含门票,超高需补门票。
费用不含:
1、景交、索道、滑道、玻璃桥等景区内的二次消费;
2、个人消费;
3、微山湖电瓶车20元/人往返、微山湖游船70元/人往返;
4、行程中未注明的其他消费;
1. 出发前成人请带身份证(儿童请带户口本),否则不予安排行程及住宿!做好核酸检测、带好口罩等个人常用物品。
2.因旅游期间政策性因素导致某些景点无法正常游览,门票由导游按旅行社折扣价现退客人。行程所列参观时间仅供参考。具体行程时间以导游出发或到 达景点时间为准。在不降低服务标准和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有权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及住宿地点进行调整;如因自然或其他人力等不可抗拒因 素造成的时间延误或景点减少而产生的损失,恕我社概不负责!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客人自行离团后有任何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国家政策性规定或调价以及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及额外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5、遇单男单女须客人补齐房差;行程中所列早餐为宾馆报价中已含,如未产生,则不能退还客人;
6、行程中赠送不去不退。
7、请提醒客人认真听取导游所讲解的注意事项,如因游客未听取导游劝告或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负责;
8、我社处理问题以游客意见单为准,否则不予处理;在旅游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向导游或旅行社反映,否则返程后我社不予处理;
9、我社有权利根据人数调整车辆大小,导游可根据时间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书(请仔细阅读所有内容)
A、适用游客:所有参团游客;
B、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容告知本人:
1)该旅游行程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或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尤其高海拔地区,容易发生高原反应,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C、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1)如在本次旅行过程中,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一切任何影响旅行的情况,均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所有产生的费用;
2)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由本人自行承担后续离团产生的一切费用(交通、食宿等),并不能要求退还原定交纳团款中的任何费用。
3)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自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20% |
1—3日 | 40% |
当日 | 60% |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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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金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10% |
1—3日 | 20% |
商家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诉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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